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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
面向地区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不受地质灾害的威胁和损害而进行的一种预报性活动。
评估时机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应贯穿于项目的整个生命周期,包括项目开工前、项目建设期和项目使用期。不同阶段的评估有所不同。在可研规划阶段,应调查地质现状并搜集相关资料;项目建设期,评估工作相对容易,设计资料较为;项目使用期,则需关注过往建筑的调查了解和使用情况,并在此基础上进行预测。
法律法规遵循
在地质灾害评估工作中,应关注本行业的新动态,及时掌握新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尽管规范标准的更新速度日益加快,但大方向保持不变。因此,评估工作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规性。
地质环境复杂度分析
针对特定地区的地质背景和各项指标,应在积累资料的基础上进行分析。若地质背景和指标类似,则可在已有资料的基础上进行重复性工作,以提高评估效率。
工程建议
工程建议应具有针对性,需结合评估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深入考量。为确保建议的有效性,应深入了解施工和当前的地质灾害治理技术,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措施,为项目的安全建设和运营提供保障。
地质灾害是指全球地壳自然地质演化过程中,由于地球内动力、外动力或者人为地质动力作用下导致的自然地质和人类的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由于降水、地震等自然作用下,地质灾害在世界范围内频繁发生。我国除滑坡灾害外,还包括崩塌、泥石流、地面沉降等各种地质灾害,具有类型多样、分布广泛、危害性大的特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着重于根据多种影响因素和区域选择来评估在某个区域中某个阶段发生的地质灾害程度。以此预测和分析未来某个地形单位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根据地质灾害的孕育和发展机理,现有的数据资料和技术,以及实际应用需要,评价目标和研究经费等因素,采用适当的方法,可通过模型评估并分析研究区域对地质灾害的危险性。
江苏省地质工程勘察院隶属于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矿产勘查局,是一支主要从事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及凿井、工程测绘、地质调查及地质灾害治理、地下水资源勘查评价、污染环境治理及修复的综合型地勘单位。
我院拥有岩土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工程测量、液体矿产勘查、水工环地质调查、地质钻探、地质试验岩土测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勘查及设计、水资源论证、环境污染(矿山)工程治理及设计等甲级资质,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污染场地修复治理及设计等乙级,共计十余项资质。
我院具有传统的技术优势,现有在职职工341人,大专以上学历人员292人;其中各类专业人员221人(研究员级11人、高级62人、中级67人、初级67人),技术工人120人(技师30、高级工67、中级工22)持有各类职业资格证书41人。注册岩土工程师22人,注册测绘师5人,一二级建造师13人,注册会计师1人)。 我院拥有各类钻探测试设备80余台套,注册资金1080万元,能独立承担各类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凿井、地形测量、物理勘探、环境地质评价、地质灾害治理(评估、勘查、设计、监理、施工)等工程项目,拥有完备的土工实验室,具备完善的土、岩、水的测试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