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
面向地区 |
评估时机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应贯穿于项目的整个生命周期,包括项目开工前、项目建设期和项目使用期。不同阶段的评估有所不同。在可研规划阶段,应调查地质现状并搜集相关资料;项目建设期,评估工作相对容易,设计资料较为;项目使用期,则需关注过往建筑的调查了解和使用情况,并在此基础上进行预测。
江苏省地质工程勘察院根据国际/国家标准的变迁以及我院因内部管理需要进行的调整,我院的体系文件经数历了数次升级换版,在院领导层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从院管理方针和管理目标出发,将目标在相关层次上分解、展开、落实,各部门的岗位职责不断补充细化,改进机制能够不断完善,体系管理得到了持续有效地运行,全员质量、环境和安全意识不断增强,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安全得到了充分,成效显著。项目管理上增强项目创优意识,并引入“工序管理”,强化了过程管理和记录控制,每年都有数项成果获得省(部)、市(局)级的奖项。
现拥有工程勘察综合类、工程测量、水工环地质调查、地质钻探、地质试验岩土测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水资源论证等资质。现有在职人员350余人,其中技术人员220余人,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测绘工程师40余人,江苏省勘察设计师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