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
深基坑监测,淮安基坑监测,基坑监测单位,基坑监测收费 |
面向地区 |
裂缝监测
裂缝监测应包括裂缝的位置、走向、长度、宽度及变化程度,需要时还包括深度。裂缝监测数量根据需要确定,主要或变化较大的裂缝应进行监测。
裂缝监测可采用以下方法:
1.对裂缝宽度监测,可在裂缝两侧贴石膏饼、划平行线或贴埋金属标志等,采用千分尺或游标卡尺等直接量测的方法;也可采用裂缝计、粘贴安装千分表法、摄影量测等方法。
2.对裂缝深度量测,当裂缝深度较小时宜采用凿出法和单面接触超声波法监测;深度较大裂缝宜采用超声波法监测。
3.应在基坑开挖前记录监测对象已有裂缝的分布位置和数量,测定其走向、长度、宽度和深度等情况,标志应具有可供量测的明晰端面或中心。
裂缝宽度监测精度不宜低于0.1mm,长度和深度监测精度不宜低于1mm。
基坑工程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坑工程施工前,应编制基坑工程监测方案。
(2)应根据基坑工程安全等级、周边环境条件、支护类型及施工场地等确定基坑工程监测项目、监测点布置、监测方法、监测频率和监测预警。
(3)应至少进行围护墙顶部水平位移、沉降以及周边建筑、道路等沉降监测,并应根据项目技术设计条件对围护墙或土体深层水平位移、支护结构内力、土压力、孔隙水压力等进行监测。
(4)监测点应沿基坑围护墙顶部周边布设,周边中部、阳角处应布点。
(5)当基坑监测达到变形预警值,或基坑出现流沙、管涌、隆起、陷落,或基坑支护结构及周边环境出现大的变形时,应立即进行预警。
(6)基坑降水应对水位降深进行监测,地下水回灌施工应对回灌量和水质进行监测。
(7)逆作法施工应全过程进行监测。
基坑监测发现问题如何处理?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立即进行危险报警,并应通知有关各方对基坑支护结构和周边环境保护对象采取应急措施。
(1)基坑支护结构的位移值突然明显增大或基坑出现流砂、管涌、隆起或陷落等;
(2)基坑支护结构的支撑或锚杆体系出现过大变形、压屈、断裂、松弛或拔出的迹象;
(3)基坑周边建筑的结构部分出现危害结构的变形裂缝;
(4)基坑周边地面出现较严重的突发裂缝或地下裂缝、地面下陷;
(5)基坑周边管线变形突然明显增长或出现裂缝、泄漏等;
(6)冻土基坑经受冻融循环时,基坑周边土体温度显著上升,发生明显的冻融变形;
(7)出现其他危险需要报警的情况。
基坑监测的目的
(1)基坑监测能够实时的了解整个基坑的稳定性,使得参建各个单位能够非常清晰直观地把握基坑的工程质量。
(2)通过监测数据对基坑进行动态分析,预测基坑发展趋势,基坑工程的安全。
(3)信息化施工的必要性。
(4)通过对监测数据进行反馈,使得设计更加全面,施工更为安全。
(5)通过反演分析法修正各项参数和经验公式,为基坑设计提供有益的指导。
基坑监测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地表沉降监测:通过安装沉降点或倾斜点,测量基坑周边地表的垂直位移或倾斜角度,判断基坑开挖是否引起地表不均匀沉降,是否超过允许值,是否对周边建筑物或管线造成危害。
2、地下水位监测:通过安装水位计或压力计,测量基坑周边地下水的涌出量、水压或水位变化,判断基坑开挖是否引起地下水位降低,是否影响土体稳定性或支护结构安全。
3、土体应力监测:通过安装土压力计或土应变计,测量基坑周边土体的应力或应变分布,判断基坑开挖是否引起土体重排或松弛,是否导致土体失稳或滑移。
4、支护结构变形监测:通过安装位移计或倾角计,测量基坑支护结构的水平位移、垂直位移或倾斜角度,判断基坑支护结构是否发生变形,是否超过设计值,是否满足工作性能要求。
基坑监测项目通常包括对支护结构的变位、周围环境条件的变化以及地下水位的观测等。具体来看:涉及到对支护墙体或桩的水平位移和倾斜情况的观察,以确保其在安全范围内;邻近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变形情况,以及地面沉降情况的监测。这对保障周边建筑的安全至关重要;地下水位的变动可能影响土体稳定性,因此需要对其进行定期监测;基坑内外土体的性状进行检测,如土压力、土体分层沉降等。此外,在进行监测时,还应遵循可靠性原则、操作方便性原则和数据及时性原则,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有效性。监测工作应按照计划进行,由经验丰富的人员使用满足精度要求的仪器进行操作,并采取的方法来数据采集的真实可靠。
江苏省地质工程勘察院隶属于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矿产勘查局,是一支主要从事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及凿井、工程测绘、地质调查及地质灾害治理、地下水资源勘查评价、污染环境治理及修复的综合型地勘单位。
我院拥有岩土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工程测量、液体矿产勘查、水工环地质调查、地质钻探、地质试验岩土测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勘查及设计、水资源论证、环境污染(矿山)工程治理及设计等甲级资质,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污染场地修复治理及设计等乙级,共计十余项资质。
我院具有传统的技术优势,现有在职职工341人,大专以上学历人员292人;其中各类专业人员221人(研究员级11人、高级62人、中级67人、初级67人),技术工人120人(技师30、高级工67、中级工22)持有各类职业资格证书41人。注册岩土工程师22人,注册测绘师5人,一二级建造师13人,注册会计师1人)。 我院拥有各类钻探测试设备80余台套,注册资金1080万元,能独立承担各类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凿井、地形测量、物理勘探、环境地质评价、地质灾害治理(评估、勘查、设计、监理、施工)等工程项目,拥有完备的土工实验室,具备完善的土、岩、水的测试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