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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
面向地区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不受地质灾害的威胁和损害而进行的一种预报性活动。
评估时机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应贯穿于项目的整个生命周期,包括项目开工前、项目建设期和项目使用期。不同阶段的评估有所不同。在可研规划阶段,应调查地质现状并搜集相关资料;项目建设期,评估工作相对容易,设计资料较为;项目使用期,则需关注过往建筑的调查了解和使用情况,并在此基础上进行预测。
资料搜集
为确保评估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应搜集完善的地质背景资料,包括基础地质资料、水文资料以及近年的地质灾害调查报告等。同时,编制单位和人员应自行积累相关资料,业主也需提供设计勘察资料。
现状评估
对于正在使用的项目,现状评估应更为细化。通过对项目现场的实际调查和分析,评估现有地质环境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为后续的预测评估提供依据。
自八十年代以来,江苏省地质工程勘察院靠品牌闯市场,靠信誉求生存、图发展,在企业品牌、企业信誉、企业形象等各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赢得了良好的社会美誉。我院始终保持市场的地位,是原地质矿产部“功勋单位”。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江苏省地质工程勘察院引进全面质量管理(TQC)理念,成立TQC小组,对产品质量进行全面控制。1997年初,我院开始引进学习ISO9000:1994标准,全面策划文件化的质量体系,系统地建立了质量体系文件,经过全员的培训和宣贯,于1998年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同时获得英国皇冠UKAS证书;2003年依据GB/T19001-2000版质量管理体系要求,重新组织策划我院的质量管理体系,全面升级质量体系文件,2006年3月在原版基础上进一步修订,2009年4月依据GB/T19001-2008版要求发布C版质量体系文件。
江苏省地质工程勘察院根据国际/国家标准的变迁以及我院因内部管理需要进行的调整,我院的体系文件经数历了数次升级换版,在院领导层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从院管理方针和管理目标出发,将目标在相关层次上分解、展开、落实,各部门的岗位职责不断补充细化,改进机制能够不断完善,体系管理得到了持续有效地运行,全员质量、环境和安全意识不断增强,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安全得到了充分,成效显著。项目管理上增强项目创优意识,并引入“工序管理”,强化了过程管理和记录控制,每年都有数项成果获得省(部)、市(局)级的奖项。